事项类型 | 监督检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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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威海市教育局 | 实施对象 | 法人 |
实施主体 | 威海市教育局 | 承办机构 | |
法定时限 | 60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0631-5819967 | 投诉电话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是否可网上办理 | 仅窗口办理 |
办理地点、时间 | 办理地点: 威海市文化中路72号 窗口号: 【点击可查看该事项的现场办理点】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详细地址: |
1: |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 第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语言文字工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语言文字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三)监督检查国家通用文字标准和《汉语拼音方案》的应用情况。 【点击可查看该实施依据详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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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相关信息
投诉子项名称 | 受理岗位和职责/投诉 | 投诉举报的处理 | 申请行政复议子项名称 | 申请行政诉讼子项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名称 | 结果样本 | 备注信息 |
反馈意见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