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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

办事攻略

办事指南

对特殊教育学校(班)的学生补助生活费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所属部门 威海市教育局 实施对象 法人
实施主体 威海市教育局 承办机构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4个工作日
咨询电话 0631-5818647 投诉电话 12345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是否可网上办理 窗口、网上均可办理 仅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 无    窗口号:    【点击可查看该事项的现场办理点】
办理时间: 无
详细地址:

1: 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印发《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在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6000元补助标准基础上,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学校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的比例,适当增加年度预算。各省(区、市)根据残疾学生类别多、程度重、教育成本高等特点,在制定学前、高中阶段和高等教育的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时,重点向特殊教育倾斜。随班就读、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的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特殊教育学校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根据需要,设立专项补助资金,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条件。中央财政特殊教育专项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 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义务教育阶段在“两免一补”的基础上,针对残疾学生特殊需要,统筹资源倾斜支持残疾学生,提高补助水平。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学前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优先资助残疾学生,逐步加大资助力度。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 【点击可查看该实施依据详细内容】

不收费

1、符合残疾学生(儿童)条件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份数 材料要求 范本下载 空表下载 备注
申请表

复印件1份


该事项暂无办事流程图

暂无相关信息



投诉子项名称 受理岗位和职责/投诉 投诉举报的处理 申请行政复议子项名称 申请行政诉讼子项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备注信息
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