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类型 | 其他类权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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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实施对象 | 个人和法人 |
实施主体 |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承办机构 | |
法定时限 | 6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 | 1个工作日 |
咨询电话 | 投诉电话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是否可网上办理 | 窗口、网上均可办理 |
办理地点、时间 | 办理地点: 山东省威海市高区文化中路86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场准入综合窗口②号 窗口号: 市场准入综合窗口②号 【点击可查看该事项的现场办理点】办理时间: 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详细地址: |
1: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暂无 第九条 市场主体的下列事项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一)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二)经营期限或者合伙期限;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数额,合伙企业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 (六)参加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家庭成员姓名; (七)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八)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点击可查看该实施依据详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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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暂无 第七条 市场主体应当按照类型依法备案下列事项: (一)公司:章程、经营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数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公司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二)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经营期限、登记联络员。 (三)个人独资企业:登记联络员。 (四)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合伙期限、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成员、登记联络员。 (六)分支机构:登记联络员。 (七)个体工商户:家庭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登记联络员。 (八)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备案事项由登记机关在设立登记时一并进行信息采集。 【点击可查看该实施依据详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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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暂无 第二十九条 市场主体变更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备案事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点击可查看该实施依据详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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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子项名称 | 受理岗位和职责/投诉 | 投诉举报的处理 | 申请行政复议子项名称 | 申请行政诉讼子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