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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

《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办理


实施主体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承办机构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民生科
基本编码 372023041000 实施编码 11371000494416240Y3372023041000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0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45 事项状态 4
服务对象 1 通办范围 2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办理形式 0,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0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1^3、
行使层级 3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1工作日 承诺期限 0工作日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10、
办理结果名称 《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
网办深度 4^9^2^3^5^1^6^7
本事项支持 4^9^2^3^5^1^6^7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中路86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7、8、9号
电话咨询:0631-5897179
网络咨询:http://whzwfw.sd.gov.cn/wh/pubic/index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中路86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412室(监督监察科)
电话投诉:0631-5897000或0631-12345
网络投诉:http://whzwfw.sd.gov.cn/wh/pubic/index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文化中路86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7、8、9号
办理窗口名称: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
窗口序号:7、8、9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 鲁政发〔2011〕54号 第三十九条:老年人凭《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或者身份证在全省范围内享受本规定各项优待,并享受 各地不因户籍所在地设定的各项优待。《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由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样式,各市、 县(市、区)老龄工作机构制作发放,老年人自愿办理。制作和发放费用由各级财政负担,不得向老年人收取 任何费用。县级以上老龄工作机构应当加强对《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的管理。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年满60周岁的山东户籍的中国公民。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材料来源 出具单位 业务分类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1 1 3 1 政府部门核发 县级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身份证 申报提交材料 暂无 样表下载 暂无
个人证件照片 1 1 1 1 申请人自备 有关机构提供 申报提交材料 暂无 样表下载 暂无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打证 受理时审查身份证信息,无误打证。 即办 打印《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部门 所在处室
受理打证 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 即办 打印《山东省老年人优待证》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社会民生科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 多大年龄可以办? 回答: 60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