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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初审


实施主体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承办机构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经济管理二科
基本编码 37101803200101 实施编码 11371000494416240Y33710180320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12417.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1,2 通办范围 3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办理形式 1,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3 权限划分 暂无
申请材料联系人 暂无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暂无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I区交通运输服务大厅网约、巡游出租运营综合窗口I17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车辆初审合格证明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I区交通运输服务大厅17号网络、巡游出租运营综合窗口
信件邮寄的接收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I区交通运输服务大厅17号网络、巡游出租运营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631-5897633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9楼914室(监督监察科)
信件邮寄的接收地址:山东省威海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9楼914室(监督监察科)
投诉电话:0631-5897000;0631-12345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I区交通运输服务大厅网约、巡游出租运营综合窗口I17
窗口名称:网约、巡游出租运营综合窗口
窗口编号:I17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准入和退出有关工作流程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交办运〔2016〕144 号 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车辆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管理。办理准入和退出工作流程为:(一)服务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及当地规定的具体条件,对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进行审核。在受理申请人提交材料、交验车辆 5 日内,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车辆信息向公安机关反馈,并将审核结果告知申请人。 查看原文
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7座及以下乘用车(微型面包车除外);(二)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机动车所有权登记,且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网约车经营时未满3年,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或“出租客运”;(三)新能源汽车〔含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下同)汽车、纯电动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续航里程300公里以上,其中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50公里以上;清洁能源汽车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其他燃料汽车轴距不小于2700毫米;车辆技术等级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四)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监控设备等车载运营设施设备,保持正常运行并接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五)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机动车行驶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公安部门
车辆登记证书(车辆未注册登记的,提供出厂合格证明)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公安部门
道路运输经营者信用承诺书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
续航里程材料(纯电动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车辆需要提供) 1 1 份 3 非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
暂无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受理 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核,符合条件的出具初审合格证明。 5 符合《威海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 车辆初审合格证明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网约车车辆初审办理咨询电话多少?
回答: 0631-580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