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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延续(设区的市级权限)


实施主体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承办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基本编码 00011826000302 实施编码 1137100000435929923000118260003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1
事项版本 24.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1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办理形式 1,2,3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1,3
行使层级 3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1
办理结果名称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I区交通和工会服务大厅I02-04、I07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窗口、I05交通服务综合窗口、I06考试费收取窗口
咨询电话:0631-5168916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9楼914室(监督监察科)
投诉电话:0631-5897000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I区交通和工会服务大厅I02-04、I07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窗口、I05交通服务综合窗口、I06考试费收取窗口
窗口名称:道路运输从业资格窗口/交通服务综合窗口/考试费收取窗口
窗口编号:I02-07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查看原文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 附件第329项,出租汽车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政府指定部门 查看原文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由县级以上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从业资格证或者超越从业资格证核定范围,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二)使用失效、伪造、变造的从业资格证,驾驶出租汽车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转借、出租、涂改从业资格证的。 查看原文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5号) 直辖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人民政府指定的其他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具体实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 查看原文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申请从业资格注册或者延续注册的,应当填写《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式样见附件2),持其从业资格证及与出租汽车经营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经营合同,到发证机关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注册有效期届满需继续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延续注册。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补(换)发申请表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申请人身份证件或本市居住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回收)
已关联电子证照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暂无 20 交通运输部门核发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2 -
审核 考试成绩合格 2 -
办结 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1 -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