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承办机构 |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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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7201704700501 | 实施编码 | 12371000494432304c3372017047005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1 | |
事项版本 | 12427.0 | 事项状态 | |
服务对象 | 1 | 通办范围 | 2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0 | 办理形式 | 1,2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0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1 | 送达方式 | 无 |
行使层级 | 3 | 权限划分 | 2 |
实施主体性质 | 2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3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法定时限 | 承诺期限 | ||
是否收费 | 0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办理方式 | 1 | 办理结果类型 | 30 |
办理结果名称 | 提取业务回单 | ||
网办深度 | 4 | ||
本事项支持 | 1,2,3,4,5,6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住房公积金大厅综合服务窗口2-11、13-15、18 咨询电话:0631-123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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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13室(服务管理科) 投诉电话:0631-5323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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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住房公积金大厅综合服务窗口2-11、13-15、18 窗口名称: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窗口 窗口编号:2-11、13-15、18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二)离休,退休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查看原文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二)离休,退休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查看原文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二)离休,退休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查看原文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
1 | 1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20 | 公安部门核发 |
受托人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
1 | 1 份 | 3 | 非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20 | 公安部门核发 |
I类银行储蓄卡 | 1 | 1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商业银行部门出具 |
提取授权委托书 | 1 | 1 份 | 3 | 非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下载空白范本填写完整。 |
环节名称 | 审查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办理人姓名 | 办理部门 | 办理人职务 | 所在处室 |
审核 | 符合提取条件的,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 | 0 | 符合条件的,准予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 工作人员 | |||
受理 | 符合提取条件,资料齐全,真实有效。 | 0 | 告知是否受理。 | 工作人员 |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