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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备案、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备案


实施主体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办机构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
基本编码 37303100200101 实施编码 11371000MB2856435T33730310020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12435.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形式 2,1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3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55
办理结果名称 备案信息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进行公示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7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区市场准入服务大厅A25市级市场监管综合服务
咨询电话:0631-5289159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9楼914室(监督监察科)
投诉电话:0631-12345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区市场准入服务大厅A25市级市场监管综合服务
窗口名称:市级市场监管综合服务
窗口编号:A25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 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6年7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公布,2021年4月2日修订 第八条 第一款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第二款 通过自建网站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在通信主管部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向所在地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取得备案号。 第三款 省级和市、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完成备案后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相关备案信息。 第四款 备案信息包括域名、IP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备案号等。 查看原文
按照《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后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与入网经营者签订的协议书样本 2 0 份 2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 0 份 2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由通信管理部门核发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提交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1 0 份 2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2 0 份 2 必要  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电子版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由公安部门核发
暂无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受理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 1 备案材料是否齐全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
办理备案 备案材料齐全的,受理备案材料后完成备案;提交的材料不全的,一次性通知备案人补充相关材料。 2 备案材料是否齐全 备案或不予备案
备案信息公开 完成备案后向社会公开相关备案信息 2 向社会公开相关备案信息 向社会公开相关备案信息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申请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之前,必须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吗?
回答: 申请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如果平台经营有偿信息发布、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等增值电信业务,按照《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以及通信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必须办理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具体办理事宜请咨询通信管理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