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中心
咨询投诉
智能问答
我要纠错
常见问题
返回顶部
收起
展开
威海市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变更(90日以上)(设区的市级权限)


实施主体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承办机构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基本编码 00011410900302 实施编码 11371000494416240Y3000114109003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版本 14.0 事项状态 在用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 通办范围 暂无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网站下载
行使层级 市级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是否收费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暂无 办理结果类型 证照、其他
办理结果名称 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本事项支持 暂无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区市场准入服务大厅A40市级社会事务综合服务
咨询电话:0631-5897030
咨询邮箱地址:spfwjzhsw@wh.shandong.cn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9楼914室(监督监察科)
投诉电话:0631-5897000
投诉邮箱地址:spfwjdck@wh.shandong.cn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区市场准入服务大厅A40市级社会事务综合服务
窗口名称:市级社会事务综合服务
窗口编号:A40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 外专发〔2017〕36号 附件第五点决定机关:省级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及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 查看原文
《中央编办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分工的通知》 中央编办发〔2018〕97号 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外国专家局制定外国人来华工作政策。其中A类人员的政策由外国专家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B类和C类人员的政策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外国专家局制定。A类和B类人员的工作许可由外国专家局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C类人员的工作许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实施。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七号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 查看原文
《中央编办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分工的通知》 中央编办发〔2018〕97号 《中央编办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分工的通知》全文 查看原文
《国家外国专家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外交部 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 外专发〔2017〕40号 《国家外国专家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外交部 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全文 查看原文
《国家外国专家局关于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 外专发〔2017〕36号 全文 查看原文
《国家外专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外交部 公安部关于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 外专发 〔2017〕40号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外国人来华工作领域的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个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用人单位、在华工作外国人、受委托专门机构信用纪录形成、归集、公示、使用机制,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监管,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查看原文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劳部发〔1996〕29号 第二十七条 对违反本规定未申领就业证擅自就业的外国人和未办理许可证书擅自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由公安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处理。 第二十八条 对拒绝劳动行政部门检查就业证、擅自变更用人单位、擅自更换职业、擅自延长就业期限的外国人,由劳动行政部门收回其就业证,并提请公安机关取消其居留资格。对需该机关遣送出境的,遣送费用由聘用单位或该外国人承担。 第二十九条 对伪造、涂改、冒用、转让、买卖就业证和许可证书的外国人和用人单位,由劳动行政部门收缴就业证和许可证书,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查看原文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1.属于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 2.符合来华工作外国人条件的; 3.申请材料真实、齐全、符合要求的。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变更申请表 原件 1 份 纸质、电子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申请人自备 登录“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填写打印
申请变更事项的证明文件 原件 1 份 纸质、电子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行准备
暂无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网上预审和受理 受理机构应当自材料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材料提交当日不计算在期间内)内对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和受理。材料不齐全、内容不规范的,受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在线告知需补正材料,并出具一次性告知书,补正后予以受理; 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并在线生成受理通知。 3 1.属于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 2.符合来华工作外国人条件的; 3.申请材料真实、齐全、符合要求的。 -
审查 受理机构网上受理后,决定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不再提交纸质材料核验 1 1.属于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 2.符合来华工作外国人条件的; 3.申请材料真实、齐全、符合要求的。 -
决定 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90日以下)的,符合条 件、标准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在线生成《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不再核验纸质材料;不符合条件、标准的,作出不予许可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或用人单位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申请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符合条件、标准的,准予签发,至签发机构领取纸质外国专家来华邀请函,不再核验纸质材料。 1 1.属于外国人工作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 2.符合来华工作外国人条件的; 3.申请材料真实、齐全、符合要求的。 -
工作许可业务流程图-20230626.png
  • 行政复议

    部门:威海市人民政府

    地址:威海市环翠区统一路406号

    电话:0631-5897008


  • 行政诉讼

    部门:环翠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纪念路东首

    电话:0631-5232541

  •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通过 12333、网络等渠道反映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宜, 并需要转交给职能部门作进一步处理,应提供哪些基础信息以供 核实?
    回答: 外国人来华工作涉及到外交、公安、工商、税务、社保 等多部门,直接关系国家安全和地方稳定。为及时核实工作信息, 解决咨询受理工作中的疑难问题、提高服务质量,建立完善用人 单位信用评价机制,反映相关问题需提供用人单位名称、业务申 请编码、反映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反映人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 系等真实、完整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