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承办机构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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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00011512100503 | 实施编码 | 11371000494416240Y3000115121005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2 | |
事项版本 | 26.0 | 事项状态 | |
服务对象 | 1,2,3,4,5 | 通办范围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1 | 办理形式 | 1,2,3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0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1 | 送达方式 | 1,3 |
行使层级 | 3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1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1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法定时限 | 承诺期限 | ||
是否收费 | 0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2 | |
办理结果名称 | 关于XX项目海域使用权续期的函 | ||
网办深度 | 4 | ||
本事项支持 | 1,2,3,4,5,6,7,9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投资建设综合大厅投资建设综合窗口5号 咨询电话:0631-5170151 咨询邮箱地址:spfwjtzjsyk@wh.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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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9楼914室(监督监察科) 投诉电话:0631-5170132 投诉邮箱地址:spfwjdck@wh.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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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投资建设综合大厅投资建设综合窗口5号 窗口名称:投资建设综合窗口 窗口编号:5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 |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 第二十六条 海域使用权期限届满,海域使用权人需要继续使用海域的,应当至迟于期限届满前二个月向原批准用海的人民政府申请续期。除根据公共利益或者国家安全需要收回海域使用权的外,原批准用海的人民政府应当批准续期。准予续期的,海域使用权人应当依法缴纳续期的海域使用金。 | 查看原文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法人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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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份 | 3 | 非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20 | 市场监管部门核发,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人提交。 |
用海续期合理性论证材料 | 1 | 3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暂无 | 暂无 | 10 | 暂无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个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
2 | 3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20 | 公安部门核发,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
海域使用权续期申请书 | 1 | 3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暂无 |
海域使用金缴纳凭证 | 2 | 3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20 | 海域使用金征收部门出具。 |
海域使用权续期申请函 | 1 | 3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暂无 | 暂无 | 10 | 暂无 |
海域使用权属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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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20 | 不动产登记部门核发,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人提交海域使用权属证书复印件。 |
授权委托书 | 3 | 3 份 | 3 | 非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暂无 |
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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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3 份 | 3 | 非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20 | 公安部门核发,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人提交。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期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 | 申请人按照要求向设区的市级政务服务大厅提交海域使用权续期申请材料。 | - | 申请人可选择通过快递邮寄、网上提交、窗口提交方式,向设区的市级政务服务大厅提交海域使用权续期申请材料。 | - |
受理 | 受理部门对照受理条件进行材料审查,核对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依据办事指南中材料清单逐一核对是否齐全,核对每个材料是否涵盖材料要求中涉及的内容和要素,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 1 | 1设区的市级政务服务大厅接收申请人报送的海域使用权续期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作出是予以接件的决定;申请材料不全需补充完善的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向申请人下达补正材料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2.设区的市级海域审批部门内设机构收到海域使用权续期申请材料后,对续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海域使用权续期申请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申请材料不符合相关规定,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 - |
审核 | 设区的市级海域审批部门内设机构按照规定开展审查、征求意见,提出审查意见。 | 10 | 1.初审。设区的市级海域审批部门内设机构对海域使用权续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2.征求意见。设区的市级海域审批部门视情况书面征求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意见。3.提出审查意见。设区的市级海域审批部门内设机构结合专家评审和征求意见情况,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用海续期的审查意见。 | - |
审批决定 | 设区的市级海域审批部门根据审查结果做出是否审批决定,审核同意的,报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审批,印发项目海域使用权续期批复文件;不予同意的,书面答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 5 | 审查重要申请材料是否完整及办理依据是否充足,复核审查意见及数据是否准确,确保按照政策法规有关规定办理,办理程序、办理结果正确。 | - |
决定书送达 | 设区的市级海域审批部门向申请人颁发海域使用权续期批复文件。 | 2 | 设区的市级海域审批部门内设机构通知申请人到本行政机关领取海域使用权续期批复文件,不能领取的通过邮寄送达。 | - |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