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主体 |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承办机构 | 市政府(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承办) |
|---|---|---|---|
| 基本编码 | 000104101075A1 | 实施编码 | 11371000494416240Y3000104101075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2 | |
| 事项版本 | 10.0 | 事项状态 | |
| 服务对象 | 2 | 通办范围 | |
|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 1 | 办理形式 | 1,2,3 |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0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1 | 送达方式 | 1,3 |
| 行使层级 | 3 | 权限划分 | 暂无 |
| 申请材料联系人 | 董颖 |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0631-5897078 |
|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K区投资项目服务大厅工程审批综合窗口K01 | ||
| 实施主体性质 | 2 | 数量限制 | 暂无 |
| 权力来源 | 3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 法定时限 | 承诺期限 | ||
| 是否收费 | 0 | 联办机构 | 暂无 |
| 办理方式 | 办理结果类型 | 2 | |
| 办理结果名称 | 项目核准的批复 | ||
| 网办深度 | 4 | ||
| 本事项支持 | 1,2,3,4,5,6 |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K区投资项目服务大厅K01投资建设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631-5897078 咨询邮箱地址:spfwjtzjsyk@wh.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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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9楼914室(监督监察科) 投诉电话:0631-5897000 投诉邮箱地址:spfwjdck@wh.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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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K区投资项目服务大厅工程审批综合窗口K01 窗口名称:工程审批综合窗口 窗口编号:K01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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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 2017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公布,202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号修订 | 实行核准管理的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由国务院颁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下简称《核准目录》)确定。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项目核准的范围、权限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 | 查看原文 | |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 2017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公布,202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号修订 | 企业投资建设应当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应当按照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向相应的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 | 查看原文 | |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 2017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公布,202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号修订 |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履行综合管理职责。 | 查看原文 | |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 2016年12月国务院令第673号 |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后实施,并适时调整。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查看原文 | |
|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 | 2016年12月国务院令第673号 | 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 | 查看原文 | |
| 《关于修改<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 | 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0号 | 对《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令第 12 号)作出修改 (一)将第一条中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 年 本)》”修改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二)将第四条修改为“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权限、范围按照 国务院发布的《核准目录》执行。 本办法所称项目核准机关,是指《核准目录》中规定的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 | 查看原文 | |
|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 | 2016年12月国发〔2016〕72号 | 公路:国家高速公路网和普通国道网项目由省级政府按照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地方高速公路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 | 查看原文 | |
|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 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 | 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 | 查看原文 | |
|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 | 2014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12 号公布,2014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 20 号修订 | 本办法适用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外商投资合伙、外商并购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及再投资项目等各类外商投资项目。 | 查看原文 | |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7年本)的通知》 | 2017年10月鲁政发〔2017〕31号 | 公路:国家高速公路网和普通国道网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地方高速公路项目、普通省道和跨市的一级公路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 查看原文 | |
| 《山东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办法》 | 2019年10月省政府令第326号 | 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企业投资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和核准权限,按照省人民政府发布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确定。国家和省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范围和核准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查看原文 |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 项目核准变更的申请文件 | 1 | 1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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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用地(用海)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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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暂无 | 20 | 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 |
|
中外投资各方的企业注册证明材料;投资意向书,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外商投资项目)
已关联电子证照
|
1 | 1 份 | 3 | 非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暂无 |
| 需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项目,应提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或风险等级确认意见(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单位出具) | 1 | 1 份 | 3 | 非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20 | 评估报告由具备资质的单位出具,风险等级确认意见由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部门、单位出具。 |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期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1.审核:受理人对照审批条件进行审核。主要审查材料以及相关图件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 2.补正材料:受理人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做出补正材料通知单。 3.受理决定: (1)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受理决定书。 (2)经审核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 5 | 符合相关规定. | - |
| 审核 | 1.省发展改革委基础设施发展处负责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核,做出最终核准决定。2.及时答复申请人的办理进程查询,查询电话:0531-51783083。 | 7 | (一)是否危害经济安全、社会安全、生态安全等国家安全; (二)是否符合相关发展建设规划、产业政策和技术标准; (三)是否合理开发并有效利用资源; (四)是否对重大公共利益产生不利影响。 | - |
| 获取审批决定书 | 1.获取方式:省政务服务中心统一出件窗口领取,或邮寄送达。 2.决定书类型:《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XX项目核准的批复》,有效期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 无 | - |
|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