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主体 |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承办机构 | 房屋交易科 |
|---|---|---|---|
| 基本编码 | 37301700200101 | 实施编码 | 11371000004359029F3373017002001 |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2 | |
| 事项版本 | 12434.0 | 事项状态 | |
| 服务对象 | 2 | 通办范围 | |
|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 办理形式 | 2,1 | |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0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1 | 送达方式 | |
| 行使层级 | 3 | 权限划分 | 暂无 |
| 申请材料联系人 | 暂无 |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 暂无 |
|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G区不动产登记大厅住房保障窗口G19 | ||
| 实施主体性质 | 1 | 数量限制 | 暂无 |
| 权力来源 | 1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 法定时限 | 承诺期限 | ||
| 是否收费 | 0 | 联办机构 | 暂无 |
| 办理方式 | 1 | 办理结果类型 | 30 |
| 办理结果名称 | 合同备案 | ||
| 网办深度 | 4 | ||
| 本事项支持 | 1,2,3,4,5,6 |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G区不动产登记大厅住房保障窗口G19 咨询电话:0631-5166909 |
||
| 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9楼914室(监督监察科) 投诉电话:0631-5202178 |
||
| 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G区不动产登记大厅住房保障窗口G19 窗口名称:住房保障窗口 窗口编号:G19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 《山东省商品房销售条例》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2005年3月31日山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1年12月3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七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 第十一条:“商品房预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买受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并于十五日内书面告知买受人。备案机关应当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备案。” | 查看原文 |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2004年7月建设部令第131号 |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 查看原文 |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1994年7月通过,2007年8月第一次修正,2009年8月第二次修正,2019年8月第三次修正 | 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 查看原文 |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提升房屋网签备案服务效能的意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 建房规[2020]4号 | (八)延伸端口就近办理。“新建商品房买卖,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买卖合同时办理网签备案;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成交的存量房买卖,由房地产经纪机构在当事人签订买卖合同时办理网签备案;金融机构提供房屋贷款的,可由金融机构为当事人办理房屋买卖合同、抵押合同网签备案”。 (十三)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及时完善房屋网签备案系统,按照房屋网签备案业务操作规范要求,统一流程开展房屋网签备案工作,及时获取和上传交易数据,实现新建商品房、存量房网签备案全覆盖”。 | 查看原文 |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 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商品房现售合同 | 1 | 0 份 | 2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从山东政务服务网下载 |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期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 受理 | 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 | 0 | 材料齐全、签字盖章齐全 | 符合条件的,完成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或要求补正 |
| 审核 | 商品房预售合同网签备案 | 0 | 材料齐全,签字盖章齐全 | 符合条件的,完成备案;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退回或要求补正 |
|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