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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


实施主体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承办机构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基本编码 00013110300201 实施编码 11371000494416240Y3000131103002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19.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5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办理形式 1,2,3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1,3
行使层级 3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1
办理结果名称 食品生产许可证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7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市场准入大厅市级食药、医疗器械综合服务窗口27号
咨询电话:0631-5897086
咨询邮箱地址:awhsyspfw@163.com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9楼914室(监督监察科)
投诉电话:0631-5897000
投诉邮箱地址:spfwjdck@wh.shandong.cn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市场准入大厅市级食药、医疗器械综合服务窗口27号
窗口名称: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市场准入大厅市级食药、医疗器械综合服务窗口27号
窗口编号:27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09年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国家对食品添加剂生产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有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程序,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查看原文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申请书(变更) 1 0 份 2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
食品生产许可注销申请书(注销) 1 0 份 2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
与延续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延续) 1 0 份 2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
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新办) 1 1 份 2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
食品生产设备布局图(新办) 1 1 份 2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
与变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变更) 1 0 份 2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
食品生产许可延续申请书(延续) 1 0 份 2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
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新办) 1 1 份 2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
暂无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审查 对申请进行审查 10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相关细则、标准要求 -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需要到现场办理吗?
回答: 现在该业务已经能全程网网办,无需到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