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承办机构 | 综合事务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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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7302200900401 | 实施编码 | 11371000494416240Y3373022009004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1 | |
事项版本 | 12412.0 | 事项状态 | |
服务对象 | 2 | 通办范围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2 |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0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1 | 送达方式 | |
行使层级 | 3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3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5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法定时限 | 承诺期限 | ||
是否收费 | 0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办理方式 | 1 | 办理结果类型 | 10 |
办理结果名称 | 许可证照 | ||
网办深度 | 4 | ||
本事项支持 | 1,2,3,4,5,6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区市场准入服务大厅A40市级社会事务综合服务 咨询电话:0631-5897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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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区市场准入服务大厅A40市级社会事务综合服务 投诉电话:0631-589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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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区市场准入服务大厅A40市级社会事务综合服务 窗口名称:市级社会事务综合服务 窗口编号:A40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旅行社条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 2009年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0号公布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2020年11月2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 第十二条 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查看原文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1 | 0 份 | 2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20 | 公安机关核发 |
准予注销通知书 | 1 | 0 份 | 2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20 | 行政审批局核发 |
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 1 | 0 份 | 2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20 | 行政审批局核发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期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决定 | 根据审查意见作出最终决定。 | 0 | 材料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 依法通过 |
审查 | 开展调差研究对受理材料进行审查 | 0 | 依据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 形成审查意见 |
受理 | 按法律规定受理 | 0 | 依据《旅行社条例 》第十二条旅行社变更名称、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等登记事项或者终止经营的,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在登记办理完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换领或者交回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 符合受理条件,材料齐全予以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不予受理;材料不齐全,需补充材料再次上报。 |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