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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变更申请


实施主体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承办机构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基本编码 00011713000201 实施编码 11371000494416240Y3000117130002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1
事项版本 22.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1,2,3,4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办理形式 1,2,3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1,3
行使层级 3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5
办理结果名称 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许可决定书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7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K区投资项目服务大厅K16综合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631-5897060
咨询邮箱地址:spfwjtzjsek@wh.shandong.cn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9楼914室(监督监察科)
投诉电话:0631-5897000
投诉邮箱地址:spfwjdck@wh.shandong.cn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K区投资项目服务大厅K16综合服务窗口
窗口名称:投资建设综合窗口
窗口编号:K16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查看原文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需要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事先须征得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按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行驶。 查看原文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 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二)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五)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六)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七)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查看原文
1车辆轴载质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标准 2运输路线中的道路、道路桥梁技术状况能够满足特殊车辆安全行驶需要 3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对桥梁安全的影响评估报告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
通行时间和行驶路线、防护措施及处置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申请经公安交警部门批准
申请表 1 1 份 3 非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
暂无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 提交申请材料 - -
受理 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受理 - -
办结 对申请作出许可决定 3 -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该事项是否收费?
回答: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