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 承办机构 | 客运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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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7071803600101 | 实施编码 | 1137100000435929923370718036001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1 | |
事项版本 | 12430.0 | 事项状态 | |
服务对象 | 2,4,5,9 | 通办范围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办理形式 | 2,1 |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0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1 | 送达方式 | |
行使层级 | 3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1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1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法定时限 | 承诺期限 | ||
是否收费 | 0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办理方式 | 1 | 办理结果类型 | 30 |
办理结果名称 | 临时班车客运标志牌 | ||
网办深度 | 4 | ||
本事项支持 | 1,2,3,4,5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I区交通和工会服务大厅I05交通服务综合窗口、I06考试费收取窗口 咨询电话:0631-52151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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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9楼914室(监督监察科) 投诉电话:0631-589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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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I区交通和工会服务大厅I05交通服务综合窗口、I06考试费收取窗口 窗口名称:交通服务综合窗口/考试费收取窗口 窗口编号:I05-06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5〕年第10号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3号修正。 | 第三条 ……(一)班车客运是指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加班车客运是班车客运的一种补充形式,是在客运班车不能满足需要或者无法正常运营时,临时增加或者调配客车按客运班车的线路、站点运行的方式。…… 第三十六条 在重大活动、节假日、春运期间、旅游旺季等特殊时段或者发生突发事件,客运经营者不能满足运力需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以临时调用车辆技术等级不低于二级的营运客车和社会非营运客车开行包车或者加班车。非营运客车凭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开具的证明运行。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客运车辆可以凭临时班车客运标志牌运行: (一)在特殊时段或者发生突发事件,客运经营者不能满足运力需求,使用其他客运经营者的客车开行加班车的; (二)因车辆故障、维护等原因,需要调用其他客运经营者的客车接驳或者顶班的; (三)班车客运标志牌正在制作或者不慎灭失,等待领取的。 第五十六条 凭临时班车客运标志牌运营的客车应当按正班车的线路和站点运行。属于加班或者顶班的,还应当持有始发站签章并注明事由的当班行车路单;班车客运标志牌正在制作或者灭失的,还应当持有该条班线的《道路客运班线经营信息表》或者《道路客运班线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的复印件。 | 查看原文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特定时段开行包车或者加班车资质确认申请表 | 3 | 3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10 | 申请人自备 |
经办人身份证和委托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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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暂无 | 暂无 | 10 | 委托书申请人自备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期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受理并确认 | 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确认 | 0 | 申请材料内容真实准确 | 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确认,颁发临时客运标志牌 |
申请 | 申请人提出申请 | 0 | 符合《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相关规定 | 符合条件的依法受理,开具临时班车客运标志牌 |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