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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

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监督


实施主体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办机构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基本编码 370631708000 实施编码 11371000MB2856435T3370631708000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5.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1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0 办理形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0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3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3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5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行政检查情况
网办深度 1
本事项支持 暂无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威海市海滨南路49号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5楼1510室(知识产权科)
咨询电话:0631-5236998
监督投诉方式 投诉电话:0631-12315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威海市经区海滨南路49号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科1510室
窗口名称:
窗口编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专利代理条例》 国务院 2018年11月国务院令第706号 第二十二条:“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应当采取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的执业活动进行检查、监督,发现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及时依法予以处理,并向社会公布检查、处理结果。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查看原文
暂无
暂无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制定监管计划 确定检查对象
现场检查 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师代理情况 《专利代理条例》
检查结果公示 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暂无中介服务
问题1: 检查对象对检查结果有异议应如何处理
回答: 检查对象对检查结果有异议的,应当自检查结果公示之日起60日内,向执行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