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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

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


实施主体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承办机构 住房保障科
基本编码 37071700300101 实施编码 11371000004359029F33707170030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12429.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1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办理形式 1,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3 权限划分 暂无
申请材料联系人 暂无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暂无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G区不动产登记大厅住房保障窗口G19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登记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7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G区不动产登记大厅住房保障窗口G19
咨询电话:0631-5166909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9楼914室(监督监察科)
投诉电话:0631-5222710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G区不动产登记大厅住房保障窗口G19
窗口名称:住房保障窗口
窗口编号:G19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建保〔2016〕281号 二、明确租赁补贴具体政策 (一)研究制定准入条件。……具体条件和比例由各地研究确定,并动态调整,向社会公布。 (二)分档确定补贴标准。各地要结合当地住房租赁市场的租金水平、补贴申请家庭支付能力以及财力水平等因素,分档确定租赁补贴的标准…… (三)合理确定租赁补贴面积。……原则上住房保障家庭应租住中小户型住房,户均租赁补贴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超出部分由住房保障家庭自行承担。 (四)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三、强化租赁补贴监督管理 (一)规范合同备案制度。租赁补贴申请家庭应与房屋产权人或其委托人签订租赁合同…… (二)建立退出机制。各地要按户建立租赁补贴档案,定期进行复核,及时掌握补贴发放家庭的人口、收入、住房等信息的变动状况。…… (三)健全信息公开和监督机制。各地要建立健全租赁补贴的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和发放机制,全面公开租赁补贴的发放计划、发放对象、申请审核程序、发放结果及退出情况等信息……” 查看原文
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及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实施保障。区别不同类别保障对象,设定其住房、收入、稳定就业年报等准入条件,具体条件由各市、县(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会同民政、财政、人社等部门研究确定。
1.特困人员家庭指:持有当地城镇户籍、经民政部门认定为特困人员家庭,未享受其他住房补贴政策、且在当地无自有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当地标准的家庭。 2.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指:持有当地城镇户籍、经民政部门认定为低保,未享受其他住房补贴政策、且在当地无自有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当地标准的家庭。 3.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指:持有当地城镇户籍、符合当地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未享受其他住房补贴政策、且在当地无自有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当地标准的家庭。 4.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指:持有当地城镇户籍、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定比例、未享受其他住房补贴政策、且在当地无自有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当地标准的家庭。 5.新就业无房职工指:持有当地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或当地城镇户籍、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定比例、在当地无自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补贴政策、毕业一定年限内在当地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6.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指:持有当地合法有效的居住证、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当地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定比例、在当地无自有住房、未享受其他住房补贴政策、稳定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正常缴存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住房保障申请审核表及公民信息查询授权书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
可享受政策优待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3 1 份 3 非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残疾人证、最低生活保障证、退役军人优待证等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
收入证明材料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99 政府部门出具、申请人自备、其他来源渠道
特殊情况证明材料 3 1 份 3 非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99 政府部门出具、申请人自备、其他来源渠道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由公安部门核发,结婚证、离婚证等由民政部门核发,离婚判决书、离婚裁定书等由人民法院出具
工作、财产及居住住房情况证明材料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99 不动产权证等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发票等由申请人自备
暂无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 申请家庭线上或线下提交申请材料。 0
初始受理 受理部门(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5 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 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并出具书面凭证;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其他需要审核事项。
联合审核 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14 各地确定的住房租赁补贴资格标准条件。 经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的,进入公示环节;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公示 对符合条件的进行公示。 5 是否对公示结果有异议。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转入下一环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并申请复核的,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
办结 根据前几个环节的办理结果进行资格审批。 1 综合判断是否符合申请条件。 对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登记为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对象,发出通知并向社会公开。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