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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办理


实施主体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承办机构 市场准入二科
基本编码 37307200400101 实施编码 11371000494416240Y33730720040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1
事项版本 12425.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 通办范围 2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形式 2,1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3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10
办理结果名称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市场准入大厅市级食药、医疗器械综合服务窗口27号
咨询电话:0631-5897086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9楼914室(监督监察科)
投诉电话:0631-5897000;0631-12345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市场准入大厅市级食药、医疗器械综合服务窗口27号
窗口名称:市级食药、医疗器械综合服务窗口27号
窗口编号:27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0年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公布,2020年12月21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发布 第四十一条 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由经营企业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条件的有关资料。 查看原文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4号 第二十一条 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资料(第七项除外),即完成经营备案,获取经营备案编号。 查看原文
(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相关材料复印件; (二)企业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 (三)医疗器械经营范围、经营方式; (四)经营场所和库房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文件或者租赁协议复印件; (五)主要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六)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七)经办人授权文件。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医疗器械经营范围、经营方式 1 1 份 3 必要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
企业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 1 1 份 3 必要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
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相关材料复印件 2 1 份 3 必要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有关政府部门
主要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1 4 份 3 必要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
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 1 1 份 3 必要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在线填报
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
经营场所和库房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文件或者租赁协议复印件 2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
经办人授权文件 1 1 份 3 必要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
暂无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 备案申请 0 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资料(第七项除外),即完成经营备案,获取经营备案编号。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人应当确保提交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申请完成
受理 受理备案申请 0 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资料(第七项除外),即完成经营备案,获取经营备案编号。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人应当确保提交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受理通过
发证 审查企业提交的备案资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0 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备案,并提交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资料(第七项除外),即完成经营备案,获取经营备案编号。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人应当确保提交的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发放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回答: (一)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身份证明、学历或者职称相关材料复印件; (二)企业组织机构与部门设置; (三)医疗器械经营范围、经营方式; (四)经营场所和库房的地理位置图、平面图、房屋产权文件或者租赁协议复印件; (五)主要经营设施、设备目录; (六)经营质量管理制度、工作程序等文件目录; (七)经办人授权文件。
问题2: 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需要现场检查吗?
回答: 必要时,设区的市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在完成备案之日起3个月内,对提交的资料以及执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况开展现场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