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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除使用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外)


实施主体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承办机构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代为行使县级权力(环翠区);县级行政审批服务...
基本编码 00011821600001 实施编码 11371000494416240Y3000118216000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1
事项版本 42.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1,2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1 办理形式 1,2,3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1,3
行使层级 3 权限划分 暂无
申请材料联系人 潘勇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0631-5897801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I区交通运输服务大厅货运、公路综合窗口I15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1
办理结果名称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I区交通运输服务大厅15号货运、公路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631-5897801
咨询邮箱地址:spfwjjjglek@wh.shandong.cn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9楼914室(监督监察科)
投诉电话:0631-5897000
投诉邮箱地址:spfwjdck@wh.shandong.cn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I区交通运输服务大厅货运、公路综合窗口I15
窗口名称:货运、公路综合窗口
窗口编号:I15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2004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6号公布 根据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一次修订 根据2016年2月6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 根据2019年3月2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 第二十一条 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查看原文
1.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2.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损坏、污损、丢失,申请人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提出延续申请
道路运输经营者终止经营且已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车辆卫星定位信息(总质量12吨及以上车辆提供)(申请新增/扩大经营范围业务时提交)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99 平台公司出具
《道路货物运输终止经营申请表》(仅在申请终止业务时提交)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机动车行驶证(申请新增/扩大经营范围、新增网络货运业务时提交)
已关联电子证照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暂无 20 交通部门核发
道路运输证(在申请新增网络货运业务时提交)
已关联电子证照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或车辆转籍、过户证明(转籍、过户车辆提供)(申请新增/扩大经营范围业务时提交)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在申请变更、延续、终止经营业务时提交)
已关联电子证照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暂无 20 交通运输部门核发
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新增/扩大经营范围业务时提交)
已关联电子证照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市级公安部门核发
申请开办道路货运企业申请表(在申请新增/扩大经营范围、新增网络货运业务时提交)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在申请新增/扩大经营范围、新增网络货运、变更、延续、终止经营时提交)
已关联电子证照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暂无 20 公安机关核发
经办人身份证(在申请新增/扩大经营范围、新增网络货运、变更、延续、终止经营时提交)
已关联电子证照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20 公安机关核发
车辆前方45°角照片(在申请新增/扩大经营范围时提交) 1 2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书(申请新增/扩大经营范围业务时提交)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符合要求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含车辆技术等级)(申请新增/扩大经营范围业务时提交)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暂无 99 评定机构出具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延续(变更)申请表(在申请变更、延续业务时提交)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授权委托书(在申请新增/扩大经营范围、新增网络货运、变更、延续、终止业务时提交) 4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新增/扩大经营范围、新增网络货运业务时提交)
已关联电子证照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暂无 20 交通运输部门核发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个体工商户提交安全运营承诺书)(申请新增/扩大经营范围、新增网络货运业务时提交)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在申请新增网络货运业务时提交)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省级交通运输部门
驾驶员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新增/扩大经营范围、新增网络货运业务时提交)
已关联电子证照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暂无 20 公安机关核发
暂无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受理 1、初审: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初步审核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填写是否规范、完整等。 2、材料补正:经审查, 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补正的告知申请人当场补正,不能当场补正的五日内出具《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3、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经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综合受理窗口工作人员出具《受理通知书》; 经审核属于不予受理情形的,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1 符合法规要求 -
审批 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审批意见。申请人承诺具备经营许可条件并提交规定材料的,经形式审查后当场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1 符合法规要求 -
决定 对符合标准要求的予以核准,制作许可结果文书;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不予核准,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1 符合法规要求 -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是否收费?
回答: 不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