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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

对测绘成果管理工作的奖励


实施主体 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承办机构 测管科
基本编码 37081500200101 实施编码 11371000004359045533708150020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12431.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1,3,6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形式 1,2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3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表扬通知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K区投资项目服务大厅K15综合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631-5897057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9楼914室(监督监察科)
投诉电话:5897057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K区投资项目服务大厅K15综合服务窗口
窗口名称:综合服务窗口
窗口编号:K15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山东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 1990年6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5号发布,根据1998年4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90号修正,自1990年8月1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对测绘成果管理做出重大贡献或者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或者奖励。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国务院 2006年5月17日国务院第136次常务会议通过,2006年5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9号公布,自2006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第二款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测绘工作的部门(以下称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测绘成果工作的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有关的测绘成果工作。 第五条 对在测绘成果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人民政府或者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查看原文
对测绘成果管理作出突出贡献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测绘成果管理先进个人推荐表 1 1 份 3 非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
测绘成果管理先进单位推荐表 1 1 份 3 非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
暂无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奖励通报 通报撰写、发布 60 在该领域作出突出贡献 发布通报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