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承办机构 |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级交通运输部门或者行政审批服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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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7011800100203 | 实施编码 | 11371000494416240Y3370118001002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事项版本 | 38.0 | 事项状态 | 在用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 | 通办范围 | 暂无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快递申请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行使层级 | 市级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法定时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5个工作日 |
是否收费 | 否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办理方式 | 暂无 | 办理结果类型 | 证照 |
办理结果名称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
本事项支持 | 暂无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I区交通运输服务大厅客运、水运综合服务窗口14号 咨询电话:0631-5897091 咨询邮箱地址:spfwjjjglek@wh.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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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9楼914室(监督监察科) 投诉电话:0631-5897000 投诉邮箱地址:spfwjdck@wh.shandong.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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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I区交通运输服务大厅客运、水运综合服务窗口14号 窗口名称:客运、水运综合服务窗口 窗口编号:I14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 | 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 | 第十四条: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行特许经营,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规模经营、适度竞争的原则......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实行无偿授予,城市公共交通主管部门不得拍卖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运营企业不得转让、出租或者变相转让、出租城市公共汽电车线路运营权。 | 查看原文 |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 2010年11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22年3月30日第五次修正 | 第二十二条 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招标投标方式确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运营权,并核发相应的线路许可证。不适合招标或者招标不成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可以采取直接授予的方式确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线路运营权。确定运营权不得采取有偿使用或者竞价的方式进行。 | 查看原文 | |
《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 | 2010年11月25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22年3月30日第五次修正 | 第二十一条 从事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应当向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县(市、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提出申请。 | 查看原文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符合运营要求的公交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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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或复印件 | 1 份 | 纸质、电子 | 非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交管部门 |
设施和资金情况说明 | 原件 | 1 份 | 纸质、电子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暂无 |
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原件或复印件 | 1 份 | 纸质、电子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暂无 | 政府部门核发 | 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 |
授权委托书 | 原件 | 1 份 | 纸质、电子 | 非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暂无 |
企业管理制度文本 | 原件 | 1 份 | 纸质、电子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暂无 |
拟投入车辆和拟聘用驾驶员承诺 | 原件 | 1 份 | 纸质、电子 | 非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暂无 |
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经营申请表 | 原件 | 1 份 | 纸质、电子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申请人自备 | 暂无 |
经办人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原件或复印件 | 1 份 | 纸质、电子 | 非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 |
符合规定的驾驶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
原件 | 1 份 | 纸质、电子 | 非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交管部门 |
法定代表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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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或复印件 | 1 份 | 纸质、电子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政府部门核发 | 公安部门 |
专业人员、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 原件 | 1 份 | 纸质、电子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政府部门核发 | 政府部门核发 |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期限 | 审查标准 | 办理结果 |
申请 | 申请人现场或网上提交申请材料 | - | (一)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符合运营要求的车辆、设施和资金; (三)有符合规定的驾驶人员以及与运营业务相适应的其他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 - |
受理 |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 - | (一)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符合运营要求的车辆、设施和资金; (三)有符合规定的驾驶人员以及与运营业务相适应的其他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 - |
决定 | 对申请材料进行实质审查,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许可决定。 | 5 | (一)有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符合运营要求的车辆、设施和资金; (三)有符合规定的驾驶人员以及与运营业务相适应的其他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四)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措施。 | - |
部门:威海市人民政府
地址:威海市环翠区统一路406号
电话:0631-5897008
部门:环翠区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纪念路东首
电话:0631-5232541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