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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

从事供水范围超出县级行政区域的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新办)


实施主体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承办机构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基本编码 00012310500101 实施编码 11371000494416240Y30001231050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19.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3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1 办理形式 1,2,3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1,3
行使层级 3 权限划分 暂无
申请材料联系人 社会民生科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0631-5897033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A区市场准入服务大厅市医疗机构综合窗口A26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1
办理结果名称 卫生许可证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A区市场准入服务大厅市医疗机构综合窗口A26
咨询电话:0631-5897033
咨询邮箱地址:whwjwxzsp@163.com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9楼914室(监督监察科)
投诉电话:0631-5897000
投诉邮箱地址:spfwjdck@wh.shandong.cn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A区市场准入服务大厅市医疗机构综合窗口A26
窗口名称:市医疗机构综合窗口
窗口编号:A26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暂无原文内容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集中式供水单位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后,还应当取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方可供水。 暂无原文内容
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委托办理)
已关联电子证照
4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空表下载 20 公安部门核发
专、兼职的卫生管理人员职责及卫生管理制度 4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申请人自备
直接从事供、管水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需加盖培训单位公章) 4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
供水单位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4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威海市政务服务网下载
申请单位或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水质检验报告 4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
生产场地布局、工艺流程图 4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
暂无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受理 受理申请材料 合规性审核 -
审批 现场审查、技术审查 合规性审核 -
办结 办结发证 合规性审核 -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是否需要收费?
回答: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