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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

申请注销或部分变更辐射安全许可证(设区的市级权限)


实施主体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承办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
基本编码 00011613300305 实施编码 11371000004359379M3000116133003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31.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3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1 办理形式 1,2,3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1,3
行使层级 3 权限划分 暂无
申请材料联系人 吴慧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0631-5201070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K区投资项目服务大厅市、区生态环境局窗口K13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1
办理结果名称 辐射安全许可证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K区投资项目服务大厅市、区生态环境局窗口K13
咨询电话:0631-5277022;0631-5201070
咨询邮箱地址:whhbjhyfsaqglk@wh.shandong.cn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9楼914室(监督监察科)
投诉电话:0631-5897000
投诉邮箱地址:spfwjdck@wh.shandong.cn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K区投资项目服务大厅市、区生态环境局窗口K13
窗口名称:市、区生态环境局窗口
窗口编号:K13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除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制备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用放射性药物自用的单位外,生产放射性同位素、销售和使用Ⅰ类放射源、销售和使用Ⅰ类射线装置的单位的许可证,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除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颁发的许可证外,其他单位的许可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暂无原文内容
《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 附件1中央层面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改革清单(2021年全国版),第177项医疗使用Ⅰ类放射源、制备正电子发射计算机断层扫描用放射性药物自用,销售、使用Ⅱ、Ⅲ、Ⅳ、Ⅴ类放射源,生产、销售和使用Ⅱ、Ⅲ类射线装置的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经省级政府批准后,使用Ⅳ、Ⅴ类放射源和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单位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可以由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核发。 暂无原文内容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取得许可证。 暂无原文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规定申请领取许可证,办理登记手续…… 暂无原文内容
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申请表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辐射安全许可证注销申请表
已关联电子证照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暂无
暂无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 申请人准备相关材料,窗口或网上提出申请 材料不齐全:能当场判断申请材料需要补正的,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不能当场审查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出具收件通知书,五个工作日内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 -
受理 受理业务申请 1、材料齐全,受理申请;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
办结 出具办理结果 1 1.申请符合规定,准予行政许可。 2.申请不符合规定,不准予行政许可。 -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