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威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承办机构 |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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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 | 37201491400701 | 实施编码 | 11371000004359918E3372014914007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办件类型 | 1 | |
事项版本 | 12411.0 | 事项状态 | |
服务对象 | 1,2 | 通办范围 |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0 | 办理形式 | 1,2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0 |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1 | 送达方式 | |
行使层级 | 3 | 权限划分 | 暂无 |
实施主体性质 | 1 | 数量限制 | 暂无 |
权力来源 | 1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次 |
法定时限 | 承诺期限 | ||
是否收费 | 0 | 联办机构 | 暂无 |
办理方式 | 1 | 办理结果类型 | 30 |
办理结果名称 | 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待遇发放信息维护 | ||
网办深度 | 4 | ||
本事项支持 | 1,2,3,4,5,6 | ||
咨询方式 |
窗口咨询地址:威海市环翠区胶州路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事业分中心一楼咨询台 咨询电话:0631-12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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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窗口投诉地址:威海市环翠区胶州路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事业分中心一楼咨询台 投诉电话:0631-12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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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时间 |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胶州路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社会保险事业分中心一楼3-5号综合窗口 窗口名称:综合受理 窗口编号:3号-5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
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关于进一步规范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 劳社厅发〔2001〕8号 | 一、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有关工作措施的落实。基本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的基本形式是由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委托银行、邮局等社会服务机构发放,对于有特殊困难不能到银行、邮局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直接或委托社区服务组织送发。目前仍由原行业统筹企业经办机构组织发放或由企业退休人员管理组织代发养老金的,要立即进行调整和规范,改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直接委托社会服务机构发放。 | 查看原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 第八条 第一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等工作。 | 查看原文 |
环节名称 | 审查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办理人姓名 | 办理部门 | 办理人职务 | 所在处室 |
办结 | 符合条件的审核完成后数据计入系统 | 0 | 数据入库 | 综合柜员 | |||
审核 | 1.是否在申请地参保;2.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 0 | 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审核不通过,告知原因并退回材料;通过,审核 | 综合柜员 | |||
受理 | 1.是否在申请地参保;2.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 0 | 材料不齐全,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审核不通过,告知原因并退回材料;通过,审核 | 综合柜员 | |||
申请 | 1.是否在申请地参保;2.提交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 0 | 受理材料 | 综合柜员 |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 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