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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许可


实施主体 威海市公安局 承办机构 市公安局代为行使县级权力(环翠区、文登区);县级公安机关
基本编码 00010913800001 实施编码 1137100000435928053000109138000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41.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3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办理形式 1,2,3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1
行使层级 3 权限划分 暂无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1
办理结果名称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E区智慧公安综合服务大厅E06-07市公安局综合服务
咨询电话:0631-5810708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9楼914室(监督监察科)
投诉电话:0631-5897000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E区智慧公安综合服务大厅E06-07市公安局综合服务
窗口名称:市公安局综合服务
窗口编号:E06-07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26日国务院令第344号,2013年12月7日予以修改)第六条: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第五十条 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运输始发地或者目的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申请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托运人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拟运输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 (二)运输始发地、目的地、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的说明; (三)承运人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运输车辆取得营运证以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取得上岗资格的证明文件; (四)本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购买剧毒化学品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海关出具的进出口证明文件。 查看原文
1.承运人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运输车辆取得营运证以及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取得上岗资格的证明文件; 2.具有购买剧毒化学品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海关出具的进出口证明文件。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审批表 1 1 份 1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依申请批准后取得
暂无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收件 当场收件 1 初步判断: 1、申请材料是否齐全;2、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
受理 当场受理 2 1、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2、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有效; 3、申请人所申请许可内容是否符合相应申请条件; 4、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依法需提交的全部材料。 -
审查 审查 6 审查: 1、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2、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有效; 3、申请人所申请许可内容是否符合相应申请条件; 4、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依法需提交的全部材料;5、审查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
决定 决定 1 1、申请内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2、申请人主体是否合法有效; 3、申请人所申请许可内容是否符合相应申请条件; 4、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依法需提交的全部材料;5、审查程序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暂无常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