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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

破产企业无法清偿的养老保险欠费核销


 
实施主体 威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承办机构 稽核科
基本编码 37101400300101 实施编码 11371000004359918E33710140030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2
事项版本 12431.0 事项状态
服务对象 2 通办范围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0 办理形式 1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3 权限划分 暂无
申请材料联系人 暂无 申请材料收件人联系电话 暂无
申请人材料邮寄地址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D区智慧人社服务大厅社保综合窗口D04、D06、D08
实施主体性质 1 数量限制 暂无
权力来源 3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法定时限 承诺期限
是否收费 0 联办机构 暂无
办理方式 2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按规定下发核销破产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的批复文件
网办深度 1
本事项支持 1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咨询台
咨询电话:0631-5190873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208室(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631-12345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D区智慧人社服务大厅社保综合窗口D04、D06、D08
窗口名称:社保综合窗口
窗口编号:D04,D06,D08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是否多点可办 0
其他办理地点 []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国办发〔2004〕62号 附件 保留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目录(211项) 序号76 项目名称:破产企业无法清偿的社会保险费欠费核销 实施机关:各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财政部门 查看原文
破产企业资产变现清偿后仍有欠费的,对欠费无力清偿部分,在职工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中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含利息)补足后,可由破产企业清算组持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书、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表等材料,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核销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经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报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核销。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破产企业核销相关业务材料 4 1 份 1 必要  民事裁定书、社保经办机构证明、企业清算等相关材料 暂无 暂无 20 法院等部门出具的破产材料
破产企业养老保险欠费核销申请表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登录政府服务网下载空白表格,填写表格后提交
暂无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期限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办结 办理完成 2 国家规定 办结完成
审核 审查材料是否符合条件 7 国家规定 审核通过
初审 材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完整 3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 初审通过
申请受理 申请受理 3 材料是否齐全,信息是否完整 受理通过
暂无法律救济
暂无行使内容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核销破产企业欠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条件和流程?
回答: 破产企业欠缴的养老保险费,应按规定首先在企业资产变现收入中予以清偿。确实无力清偿欠费的企业,在职工个人缴费和企业缴费中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含利息)补足后,可由破产企业清算组持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书、企业资产负债情况表等材料,向统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核销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经统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市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报省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核销除企业缴费中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部分外的欠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