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
人社部规〔2020〕1号 |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
第三条
国家设置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列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第四条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的考试制度。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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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报名参加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三)有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正规学历前后从事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
(四)知识产权专业人员2020年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职称,可作为申报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的条件。
(五)取得导游资格、拍卖师、房地产经纪人协理、银行业专业人员初级职业资格,可对应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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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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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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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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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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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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