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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

公司章程公证申请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1
基本编码 37201205800208 实施编码 12371000494433788Y3372012058002
实施主体 山东省威海市威海卫公证处 事项版本 12402.0
事项状态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公示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1次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受理公证申请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联办机构 暂无 行使层级 3
服务对象 1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是否收费 1 办件类型 1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2,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网办深度 3
本事项支持 1,2,3,4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司法和外事服务大厅公证业务窗口14-17号
信件邮寄的接收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司法和外事服务大厅公证业务窗口14-17号
咨询电话:0631-5202756;0631-5202757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9楼914室(监督监察科)
信件邮寄的接收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9楼914室(监督监察科)
投诉电话:0631-5897000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司法和外事服务大厅公证业务窗口14-17号(公证业务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3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机构不予办理公证:(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监护人代理申请办理公证的;(二) 当事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没有利害关系的;(三) 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专业技术鉴定、评估事项的;(四) 当事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有争议的;(五) 当事人虚构、隐瞒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六) 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或者拒绝补充证明材料的;(七) 申请公证的事项不真实、不合法的;(八) 申请公证的事项违背社会公德的;(九) 当事人拒绝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的。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申请人主体资格或身份证明材料
已关联电子证照
1 1 份 1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县区级公安部门核发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 1 份 1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县级公安部门核发
加盖工商登记机关备案章的公司章程 1 1 份 1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市级工商部门
营业执照
已关联电子证照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申请 符合法定条件 1 公证员
暂无法律救济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办理公证是否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公证机构办理?
回答: 可以在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