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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

商品房预售许可(设区的市级权限)核发


承办机构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实施主体性质 1
基本编码 00011711700201 实施编码 11371000494416240Y3000117117002
实施主体 威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事项版本 18.0
事项状态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公示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办理方式
办理结果类型 1 办理结果名称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送达方式 1,3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联办机构 威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使层级 3
服务对象 2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是否收费 0 办件类型 2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1,2,3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1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7,9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K区投资项目服务大厅K16综合服务窗口
咨询电话:0631-5897060
咨询邮箱地址:spfwjtzjsek@wh.shandong.cn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9楼914室(监督监察科)
投诉电话:0631-5897000
投诉邮箱地址:spfwjdck@wh.shandong.cn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K区投资项目服务大厅K16综合服务窗口(综合服务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查看原文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40号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全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市、县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 查看原文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40号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查看原文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40号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查看原文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40号 开发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由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撤销商品房预售许可,并处3万元罚款。 查看原文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40号 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查看原文
各地市自行确定。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暂无
开发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已关联电子证照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营业执照在各区市行政审批部门获取,资质证书在市级审批部门获取
土地使用权证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暂无
施工许可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从各区市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获取
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暂无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暂无
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申请人自行准备
商品房预售方案 3 1 份 3 必要  暂无 暂无 暂无 10 暂无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受理 各地市自行确定
审核 各地市自行确定 5
办结 各地市自行确定 2
暂无法律救济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是否需要收费
回答: 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