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中心
智能问答
我要纠错
返回顶部
收起
展开
威海市

燃气报装居民用户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2
基本编码 37209901700101 实施编码 TE371593XXX90000973372099017001
实施主体 威海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事项版本 12434.0
事项状态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公示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报装验收通气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联办机构 暂无 行使层级 3
服务对象 1,2,3,4,5,6,9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是否收费 0 办件类型 2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2,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1
网办深度 3
本事项支持 1,2,3,4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K区投资项目服务大厅K08市政公用服务专区
咨询电话:0631-5897064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9楼914室(监督监察科)
投诉电话:0631-12345;0631-5897000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K区投资项目服务大厅港华燃气窗口K08(港华燃气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关于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威海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3年4月24日 威海市人民政府印发 2024楠12月19日 威海市人民政府印发 威证办发[2003]23号文 威政发[2024]23号 关于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新建住宅楼(含集体宿舍)、办公楼(含综合楼)、商业经营用房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5元收取,其中,含大配套费170元(20元专项用于教育事业的发展),集中供热设施建设费55元,管道燃气设施安装费30元 二: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综合开发的小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5元收取,其中,含大配套费170元,集中供热设施建设费55元,管道燃气设施安装费30元。 《关于印发威海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九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按照领证时的政策和标准,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查看原文
开发商及村委集体用户安装以及零散户安装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2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县级以上公安局核发
不动产权证 2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报装验收通气 是否具备通气条件。 1 报装业务通气成功
报装业务受理 是否具备设计施工条件。 1 报装业务成功受理
报装业务申请 是否属于专营企业经营区域,是否具备施工条件。 0 报装业务接收申请
暂无法律救济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申请办理报装业务是否收费?
回答: 办理报装业务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