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 《关于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印发威海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2003年4月24日 威海市人民政府印发 2024楠12月19日 威海市人民政府印发 |
威证办发[2003]23号文 威政发[2024]23号 |
关于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新建住宅楼(含集体宿舍)、办公楼(含综合楼)、商业经营用房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5元收取,其中,含大配套费170元(20元专项用于教育事业的发展),集中供热设施建设费55元,管道燃气设施安装费30元
二: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综合开发的小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5元收取,其中,含大配套费170元,集中供热设施建设费55元,管道燃气设施安装费30元。
《关于印发威海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十九条 本办法施行前已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项目,按照领证时的政策和标准,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查看原文
|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
身份证明
已关联电子证照
|
2 |
1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20 |
县级以上公安局核发
|
|
不动产权证
|
2 |
1 份 |
3 |
必要
|
暂无 |
样表下载
|
空表下载
|
20 |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核发
|
| 环节名称 |
审查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办理人姓名 |
办理部门 |
办理人职务 |
所在处室 |
| 报装验收通气 |
是否具备通气条件。 |
1 |
报装业务通气成功 |
|
|
|
|
| 报装业务受理 |
是否具备设计施工条件。 |
1 |
报装业务成功受理 |
|
|
|
|
| 报装业务申请 |
是否属于专营企业经营区域,是否具备施工条件。 |
0 |
报装业务接收申请 |
|
|
|
|
暂无法律救济
问题1:
申请办理报装业务是否收费?
回答:
办理报装业务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