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名称 |
制定机关 |
发布令号(文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原文下载地址 |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
国务院 |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
第十四条第一款: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第十五条第一款: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
查看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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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新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缴存单位。
已设立住房公积金单位账户的缴存单位新录用职工的。
|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材料必要性 |
备注 |
示范文本 |
空白样表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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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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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份 |
3 |
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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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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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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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政府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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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职工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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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 份 |
3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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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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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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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公安部门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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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开户清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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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份 |
3 |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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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 |
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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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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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自行下载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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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节名称 |
审查标准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办理人姓名 |
办理部门 |
办理人职务 |
所在处室 |
| 审核 |
申请人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1 |
审核通过的,为缴存人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生成个人账号。审核不通过的,停止办理并告知申请人停止办理原因。 |
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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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 |
申请人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0 |
符合条件的,准予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
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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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无法律救济
问题1:
新设立单位必须为职工缴纳公积金吗?
回答:
根据有关规定,新设立单位(或新招录职工)必须自(招录)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缴存登记和职工账户设立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