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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

中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1
基本编码 37201494202102 实施编码 11371000004359918E3372014942021
实施主体 威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事项版本 12430.0
事项状态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公示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报名成功或不成功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联办机构 暂无 行使层级 3
服务对象 1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是否收费 1 办件类型 1
通办范围 办理形式 2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0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智慧人社服务大厅D18潮汐窗口
咨询电话:0631-5226025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208室(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631-5226361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D区智慧人社服务大厅人事人才综合窗口D18(人事人才综合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国家统计局 人事部关于印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的通知》 国家统计局 人事部 国统字〔1995〕46号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统计专业资格考试由人事部和国家统计局共同负责。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试题和确定合格标准,会同国家统计局对考试进行指导、监督、协调。. 《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一、国家统计局和人事部成立全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在两部(局)领导下,负责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组织实施和考务工作,考试办公室设在国家统计局人事司。 查看原文
根据《关于深化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0〕16号)规定,参加统计专业初、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报考条件遵照以下执行: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统计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统计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自觉维护统计数据真实性,坚决抵制统计造假、弄虚作假。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四)报名参加统计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第(一)(二)(三)项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中毕业并取得初级统计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统计工作满10年; 2.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工作满6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5.具备硕士学位,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6.具备博士学位。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1 0 份 2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99 网报平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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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办结 网上报名是否确认 1 办结后数据入库 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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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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