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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

确有困难的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


承办机构 本事项无承办机构 实施主体性质 2
基本编码 37201704601401 实施编码 12371000494432304c3372017046014
实施主体 威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事项版本 12431.0
事项状态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公示 1 到办事现场次数 0次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1 办理方式 1
办理结果类型 30 办理结果名称 确有困难的单位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确认单
送达方式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0
联办机构 暂无 行使层级 3
服务对象 2,3,4,5,6,9
法定办结时限 承诺办结时限
是否收费 0 办件类型 1
通办范围 2 办理形式 1,2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快递申请 0
网办深度 4
本事项支持 1,2,3,4,5,6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地址:1、市区管理部大厅: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H区公积金服务大厅H02-10、13-15、18号窗口 2、高区管理部大厅:山东省威海市高区山大路15号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1-9号窗口 3、经区管理部大厅:山东省威海市经区东海路6号景泰国际大厦东侧公积金服务大厅1-7号窗口 4、临港管理部大厅:山东省威海市临港区江苏东路10-1号公积金服务大厅1-4号窗口 5、文登管理部大厅:威海市文登区米山东路西17-1号一楼公积金服务大厅1-6号窗口 6、荣成管理部大厅:山东省威海市荣成阳光财富广场6号公积金服务大厅1-8号窗口 7、乳山管理部大厅:山东省乳山市胜利街69号建设银行西一楼公积金服务大厅3-8号窗口 8、石岛管理部大厅:荣成市凤祥路6号一楼公积金服务大厅1-6号窗口
咨询电话:0631-5237282;0631-5323803;0631-5321271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13室(服务管理科)
投诉电话:0631-5323803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塔山中路317号威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H区公积金服务大厅住房公积金综合窗口H13、H07、H03、H10、H05、H04、H09、H15、H18、H06、H02、H14、H11、H08(住房公积金综合窗口)
受理时间:1、市区管理部大厅: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高区管理部大厅、经区管理部大厅、临港管理部大厅、文登管理部大厅、荣成管理部大厅、乳山管理部大厅、石岛管理部大厅: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 制定机关 发布令号(文号) 具体规定内容 原文下载地址
《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 建设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建金管〔2005〕5号 四、各地要按照《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的审批制度,明确具体条件、需要提供的文件和办理程序。未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不得同意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查看原文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国务院 1999年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根据2002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的决定》和2019年3月24日《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第二十条: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查看原文
《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人民银行 建金〔2018〕45号 四、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的审批效率 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应授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审批时限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 查看原文
《住房城乡建设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 住房城乡建设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中国 人民银行 建金〔2016〕74号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提出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具体办法,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具体程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查看原文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符合当地规定的降低缴存比例条件;
单位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符合当地确定的缴存比例和期限等规定;
单位降低缴存比例申请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形成相关决议,决议在单位内部已经公示;
缴存单位账户处于正常状态;
同一缴存单位保持同一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申请表线上办理业务时不需要提交。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材料必要性 备注 示范文本 空白样表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单位关于恢复缴存比例的计划或承诺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
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申请表 1 1 份 1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行提供
单位经办人身份证
已关联电子证照
1 1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20 政府部门核发
经公示后的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 1 4 份 3 必要  暂无 样表下载 空表下载 10 申请人自备
暂无
环节名称 审查标准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办理人姓名 办理部门 办理人职务 所在处室
审核 申请人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1 审核通过的,为单位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手续。审核不通过的,停止办理并告知申请人停止办理原因。
受理 申请人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0 符合条件的,准予办理;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
暂无法律救济
中介服务项目名称 法律依据
问题1: 单位生产经营确有困难,能够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吗?
回答: 可以。